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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的说明

  根据《2016年广东省图书馆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政策的说明》,经图书馆学术委员会研究,现将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学历及专业技术资历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代称为“A学历”)后,通过后续学历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档次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从取得A学历后累加计算。
  二、申报人不能以同样的业绩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如2008年申报人已经获得副教授,今年转评申报评审副研究馆员,需提交获得副教授以外的业绩成果。
  三、关于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问题。2016年继续执行省人社厅粤人发[2006]122号文件规定: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无论是在职的还是全日制的,业绩成果计算时间都一样。对于以中级职称申报副高职称的,如期间脱产攻读学位,脱产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不计入申报的有效成果材料,如是在职攻读学位,期间取得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申报材料。
  四、关于提交的学术论文。“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第一作者或者是通讯作者,其中以通讯作者提交的论文不能超过其所申报资格所要求论文数的一半),提交的论文必须与其申报评审的专业、从事的岗位工作相一致。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资格以来在职在岗期间取得的,署名第一单位应是申报人的工作单位(含调动者的原工作单位、博士后在站所在单位),否则作为无效论文处理。
  五、关于科研项目的问题。申报人填写的科研项目必须要有项目立项书或结题书,其中项目立项以项目合同书或审批单位的有关文件为准;项目结题以审批单位的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为准。科研项目立项项目组成员变更的,必须有原立项单位的变更通知书。提交的科研项目研究方向要与其申报评审的专业、从事的岗位工作相一致。


                                                      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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